【雷安】Animals’ Rule 野獸法則(12)










傭兵頭子雷X頂尖特工安AU世界觀注意
※過激強強、炮//////友設定注意
※有可能會有很多的車
※沒意外的話是每周六晚七點更新









「在月色與雪色之間,你是第三種絕色。」──余光中《絕色》












埃米來到羚角號酒吧工作時至今日已經滿了兩周,出於各種理由,其中他最為注意的酒客便是那個名叫雷獅的亞洲男人。

他前來報到的那天正好是周三,淑女之夜,埃米以往也在其他酒吧打過工,知道每周三時酒館內通常會有的盛況,但羚角號卻和那些尋常地兒有著不一樣的風景──星期三美其名曰叫淑女之夜,其實也不過是酒館業者的噱頭,除了依靠免費來吸引女孩們上門消費,潛藏於背後更為龐大且吸引人的商機其實是衝著這群妞兒而來的男孩們,因此雖為淑女之夜,事實上男女比例還是相當平均的,甚至有點男多於女的趨勢。

羚角號的淑女之夜,則是真正意義上的淑女之夜。

空氣裡充滿了各式各樣花香與果香味的香水,屬於化妝品的氣息,短裙、披散的長髮,被迪斯可球五光十色的光斑映亮的皮質腰帶,以及柔軟得能激起肉浪的胸脯,這是屬於女同志們的狂歡派對!真正意義上的男人止步,女人天下,埃米微微側過身去避開天外飛來的吊襪帶,在酒吧藍光的輝映下成了漆黑的一團,織工精美的蕾絲拍到他身後酒櫃裡的剔透玻璃瓶上,就差這麼一點,吊襪帶便會從他面前才點了飲品的雷獅腦袋上擦過去。

「我來報到的那天,你好像也在。」埃米手法嫻熟地搖晃著鋼瓶,並嘗試與他跟前幾乎可以被列管成稀有動物的青年搭話,「你來這裡應該不會只是為了喝酒吧……?」

其實埃米會有這樣的疑問也是無可厚非,羚角號作為紐約市第一大同志酒吧,在淑女之夜時吸引前來的自然大多是性取向為女性的小姐女士,當然也有少部分的人群是兩邊皆可,或者只是跟著朋友前來尋找刺激。女孩之間的關係從來是十足安全的,而女性又普遍比男人更感性,瘋起來也就有過之而無不及;埃米注意到了不少小姐偷偷地覷著這邊,似乎對雷獅也有那麼一點的興趣,這不奇怪。從他第一眼見到雷獅的瞬間,他就有這種感覺──他生來就該是那種位於人群中心的存在,光靠一個眼神,勾勾手指就能有成排的女孩願意與他嘗試有一場你歡我愛的夜晚。

對於埃米的疑問,雷獅僅僅是自吧台桌面的邊緣上揚起了一個輕巧且隨意的眼神,他看著埃米傾倒酒液時所展露出來的舉措,判斷他應該曾經學習過花調,他以意味不明地勾動唇角來回應他所提出的問題,而埃米也沒有硬要追問求得答案的意思,只是將橙黃的液體倒入算不得深的高腳杯中,放上吧台邊時也順帶抬起手指,向他比劃了下他身後那群聚在一起飲酒聊天的女孩們,「你看,那群人──我猜她們應該都是大學生吧?有個棕色頭髮的,就短髮的那個,一直在看你,看起來對你有點意思。不試一下嗎?」

或許是聽見了「棕色頭髮」這個關鍵字,雷獅順著埃米的指示,下意識地回過腦袋朝著他所說的方位撇去了查探的一眼,擁有巧克力一般甜膩的深棕色髮色的短髮女郎彷彿措手不及一般,連忙垂下了腦袋,將自己落到頰前的髮絲拾攏到小巧的耳後,露出整張高聳著顴骨的精巧側臉。雷獅的視線並沒有駐停在她身上多少時間,便又轉了回來。坦白說,那雙手、那副肩膀,都細緻玲瓏得讓人覺得很是可愛,容易使人一股保護欲油然而生,可雷獅就是微妙的覺得,哪裡感覺不太對。

氣質乖巧,看上去文靜又靦腆,而且還是棕色頭髮的……會對他產生興趣,估摸著大概是因為嗅到了不一樣的氣味。具體來說,這一類型的女人就是自我壓抑過了頭,達到一個臨界點便想釋放壓力,於是她渴望一切看上去不確定且危險的事物,其中也包括男人。

跟某人真像,也真不像。

「不了,我記得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由奢入儉難。我現在的感覺大約就是這樣了。」雷獅擺擺手,和安迷修揮別已經是兩個禮拜以前的事,他和他分道揚鑣的時候正好是星期二,而他總會在每周三前往羚角號,就像他在這酒吧裏頭一次碰上安迷修時一樣;他肯定安迷修絕對知道他的習性,畢竟他也曾坦言過他對他有所調查,於是雷獅不得不承認,他其實期待在羚角號再碰上安迷修。

然而事實是,他已經整整兩周沒有見到那位記者先生的身影。期間安迷修曾經給他打過電話,大抵上就是向他報告雜誌已經出刊,應該近期會寄往他家中,並且再次鄭重感謝他願意參與配合AT雜誌社的採訪,口氣公事公辦又生硬,彷彿他們之間私底下發生的那些事,都不過是雷獅一個人夜裡過於荒誕可笑的夢境。出於近似賭氣般的心境,雷獅不由得在通話中試圖以口舌來占安迷修的便宜,「──哦?你所謂的感謝就只是口頭上說說嗎?貴雜誌社在社交方針上的應對措施似乎有些堪憂啊。」然而他早該意識到與安迷修爭論向來沒有什麼太大的意義,只聞話筒另一頭有了一段明顯的沉默,而他從中聽見了安迷修細微的吐息,每一次交替都是極為長的,遠超乎他的想像。

「你說得對,敝雜誌社在社交方針之上確實有所不足,就我所知,華人世界的禮儀貌似足以位列全球之冠,商人更是如此。希望將來有機會,能夠向雷先生好好討教。」

他想安迷修的本領就是能把一句本該無比得體的應對說得十足氣人,雷獅捏起兩指,反覆搓揉著自己右手拇指的指腹,他覺得自己還算冷靜,想要找安迷修的麻煩,他有太多方法了;可他同時也感覺或許安迷修與他相像,都屬於被幸運所照拂的人群之一,要不是現在他確實沒什麼空閒把時間花費在這種無關緊要的事上,他肯定會要這個膽敢觸犯他權威的、不知好歹的男人吃不完兜著走。

然而幸運值也總有個高下之分,雷獅在今日深刻的體會到了這句話的真諦。同時也意識到自己神準的直覺原來並未失靈,只是時候未到。

「不好意思,借過一下。」雷獅自認自己絕不可能錯認這個聲音,在充滿民族風吉他輕音樂的酒館之中,安迷修給人如沐春風感受的低沉嗓音卻顯得一點都不突兀,反倒有種融入於背景之中極難察覺的觀感,可雷獅還是一秒就發現了它,沒有什麼特別的理由,或許是因為他正在回憶著有關於他的事。

回過腦袋時雷獅確信安迷修也注意到他了,因而露出了他所熟悉的,略帶一絲困擾情緒的可愛表情,他穿著一件簡單的白襯衫,挑開的領口露出了一點米灰色裡衣的圓領邊,他將袖子挽到肘上,近黑色的牛仔長褲外加一雙氣墊球鞋,雷獅驚奇的發現他似乎從未見過安迷修如此休閒的裝扮,很顯然,他並不是來加入羚角號夜夜笙歌的狂歡派對的,他越過高筒帽疊成的人海,一路來到吧台邊上,先是對埃米招了招手,「嘿,埃米,我來啦。你們這裡現在是──嗯,西部牛仔風格主題了?挺酷的。」他將胳膊按上桌案,友善和煦的在臉上堆起笑容,眼神反射性地瞟過一圈室內與他記憶中略有落差的裝潢,將馬蹄鐵、乾稻草,以及高掛在牆上的槍枝和鹿腦袋全部盡收眼底,隨後才轉過臉去,朝雷獅點了下頭致意。

「雷先生,緣分啊。這是我表弟,埃米,現在在這裡擔任酒保。埃米,這是雷獅,雷先生,你曉得的,我之前的專訪對象。」

安迷修禮貌性地介紹彷彿將之前雷獅曾有過的小小刁難忘得一乾二淨,再再激起雷獅對付他的心思。更坦白的說,他雷獅可以接受人針對他的行為做出反擊、單純感到為難亦或者是逃避,就是不能接受無視,那讓他感覺像是一拳打進了棉花裡似的,沒有實感。

「我知道他。」率先接下安迷修話尾的是埃米,他意味不明地笑著以指尖敲了兩下木桌案,促使雷獅不由自主地望向他,「他在這裡──很有名。」

想不到這話卻換來了安迷修的朗笑,好似能夠理解埃米指的什麼似的,他同樣心照不宣地勾起嘴角聳了聳肩,眼神自然地兜落在他身上,回道:「他現在在哪裡都很有名。」這會兒雷獅才終於明白過來這兩人打的啞謎,對於埃米來說,他在羚角號裡的怪胎作為以及外貌上的優勢足以讓他剛來報到不到幾周就已經聽聞無數關於他的傳說,而安迷修則認為,他近期在財經新聞上的曝光率更加烘托了他本身吸引眼球的特質,雖說美國佬普遍寧願收看職籃也不願意將焦點轉向經濟問題。

但這些特質貌似對安迷修一點用也沒有,好像他是不是一個話題人物,和他是否平凡無奇對他來說都不會有太大的差異。雷獅承認了自己此刻意外冷靜的不甘心,並有所預感,這代表他確實打算讓安迷修倒大楣。

「所以──?你是來探班的囉?」雷獅開口時問話的對象分明是安迷修,雙眼卻又同時都置放於埃米身上,他饒富興致地打量起面前的青年,看上去還比卡米爾小一些,長得和安迷修沒有半點相似的地方,但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總有一股極其自然的好看。他不得不同意安迷修開頭的那句話,確實是緣分,他想他已經找到了為難安迷修的方法。

或許是對於危機的直覺總是敏銳,安迷修在開口回答之前就已經察覺了雷獅語氣略微的不對勁,然而他思忖再三,也想不出如何在情報不足的情況之中判斷該如何應對才是上策,「嗯?是的……其實上次你在這裡見到我,也只是因為我想先看看工作環境怎麼樣,畢竟埃米這才剛來紐約……」

「噢,拜託,安迷修,我已經二十一歲了!」顯然上一回安迷修是先來過羚角號探探情況的事對埃米仍舊是保密的,只見年輕的酒保高聲抗議了這麼一句,臉頰氣鼓鼓的,頗有幾分責怪安迷修把他當小孩看的意味。看得雷獅忍不住瞇起眼來輕笑一聲,到底都是有弟弟的人,這場景猛地一看竟是有些似曾相識的。差別只在於卡米爾從不需要人擔心,而他又對他採取放養政策,基本上卡米爾只有在有什麼一定需要徵求他同意的事才會到他跟前來報備──直到有人鄭重提醒他養育青少年應該多給點關心,他才開始嘗試多管一些事。

雖然如此,對於雷獅暗地裡給的關心,卡米爾從來也不會特別表現什麼,甚至會裝作不知情,再默默地回饋回來,久而久之,就成為了他們兄弟之間的默契。

「那你心也是很大,就這種地方也能過標?你弟弟──小子,你是直的吧?」

這一被問到這個問題,埃米的表情顯得很微妙,看起來像是不大想回答,反倒是安迷修坦蕩蕩的,直接聳著肩膀回答道:「就像他說的,他已經二十一歲了,我認為他可以處理的。」

既然碰上了,多聊幾句肯定是無法避免的。安迷修不得已在雷獅身旁的空位落座,並且直到這時才注意起雷獅今天的打扮。象徵美利堅合眾國的星條旗圖樣領巾繫在他側邊線條骨感的脖頸上,米褐色的棉麻襯衫下擺收攏進牛仔褲中,褲頭以兩條在背後交叉的尼龍帶子吊著,兩條鬆垮的皮質腰帶環在腰上,並在上頭扣上了做工細緻的槍套。安迷修看著桌面上的麂皮大沿牛仔帽,邊上綴飾的禿鷹羽毛讓這整頂帽子顯得十足個性,他想,如果雷獅嘗試蓄點鬍荏,肯定會無比適合這個打扮。

於是他又將視線移往了他十足乾淨的下巴,光潔的頷部帶給人的觀感是既年輕又清爽,他突然又覺得,其實這樣也挺好的。

隨後安迷修向埃米要了一杯橙汁,毫不意外地受到了雷獅的笑話,大抵是「你來酒吧喝橙汁?你未成年啊?而且你也太不給你弟面子了吧。」諸如此類並不那麼具殺傷力的調侃,而安迷修只是隨意地笑了笑,回答:「我開車來的。」

這倒是讓雷獅回憶起了一件事,他側過腦袋,唇角勾起的模樣有那麼幾分勾引人的漫不經心,「哦──說起來,你換內裝了嗎?」他說這話的同時,在吧台底下的手已經有些管不住的放到了他大腿上,安迷修撇了撇嘴,沒攘開,更沒有躲,就這麼讓他吃著豆腐,好像不怎麼在意似的。

「你認為呢?」他眨眨眼,歪過腦袋把問題拋了回去,安迷修曉得如果他不去換,雷獅自然就有這個機會咬上來,但這個機會太過於明顯,他若有意想要堅持自己的立場去吊著他,就絕對不能給,「坦白說,這點小事我還是能自己解決的──畢竟都已經去你府上借宿過了,怎麼好意思讓你再負擔這種花費呢?」

他這一席話說得玄妙,妙的點就在於輕描淡寫的揭穿且澆熄雷獅心裡打的算盤,同時又將自己地位向上推,顯得像是雷獅才是真正吃了虧的那個,而他做的一切不過是不願再給他多添麻煩。

意料之內的回答。雷獅發覺自己已經有些抓到安迷修拉開關係及距離的套路,並且發覺並不算難以應付,他似乎不習慣把話說死,待人接物總還留有幾吋讓人日後好相見的禮貌,也可以說是十足世故的那一類人。但這樣同時也會為他帶來一點微不足道的麻煩,比如說現在。

「啊,你太客氣了──怎麼說,好歹相逢就是有緣,我們也不是只有公事上的交情,姑且可以稱呼上一聲「朋友」?說實話我那空屋最後也是你整理的,你那朋友的車子吧……損毀也有我的份,都讓你一個人承擔的話,於情於理來講好像都說不太過去吧?」雷獅一旦出擊便不打算留給安迷修喘息並思考如回迎敵的空間,他轉動著紅色漆皮的圓椅,整個人探過身去,掌心沿著安迷修覆在褲管略有些寬鬆的牛仔褲底下的硬實大腿向上遊走,然後駐停在他胯骨的部位,「先別說話,輪我猜看看你要說什麼──比如說,你堅持?安迷修,在闡述你的原則之前,我也有我自己的原則,你不能這麼獨裁。」

聽見這麼一段歪理一般的指責,安迷修幾乎要忍不住笑出聲來,他得承認雷獅這一次反擊確實打得漂亮,他居然還當真沒辦法依著自己的立場據理力爭下去,雖說他原來就沒打算和雷獅死扛到底的……但他確實是個有意思的對手,甚至能夠勾動人心裡那理應受到壓抑而無法蠢蠢欲動的好勝心,安迷修緩緩地握起拳,試圖讓自己冷靜思考,理智重歸主宰地位,接著他索性順著雷獅的希望退讓一步,鬆口問:「嗯……也行,那你的原則是什麼?」

彷彿早已恭候他這句話多時似的,安迷修看著雷獅倏地收回了原先擱在他腿上的兩手,轉而相互疊起,將肘部置於桌案之上,他輕彈著舌頭,眼珠自近接於他的眼角轉到另一側正中的部分,那些閃爍狡獪光芒的意識就在這一對靈魂的窗口間游移,一瞬間激起宛若出鞘劍器一般的鋒芒,他說:「很簡單,最傳統的方式:我們比一場決定誰聽誰的。」

而這確實也是足夠雷獅的解決方案──安迷修後知後覺地想,並毫無自覺的對他揚起了笑臉,既然他同意了雷獅所提出來的要求,那麼禮尚往來,如何進行這場夜間餘興的遊戲就理當由安迷修來決定,這就是他們雙方不必言傳的共識默契,「沒什麼問題,我同意你的說法。那麼,公平起見,怎麼比就是我來決定了?」

對此,雷獅只是保持微笑,用以象徵他同意安迷修的提議,而安迷修也從來不是那種甘心白白被人佔便宜的性格,同時亦曉得在雷獅面前,以退為進或強硬到底全都是行不通的,他在這極為短暫思考須臾間傾身向前,主動縮短兩人之間的間距,指尖抓握著麂皮寬沿帽的邊緣,反手扣到自己腦袋上,同時交叉起雙腿來,輕輕踢出腳尖,後背順勢向後一仰,食指指尖戳著微尖的前緣,將自然垂落而遮掩住他上半張臉孔的寬帽往上抬,露出一雙似笑非笑的眼睛。

「既然雷先生這麼大方,那我們就按你喜歡的方式來比賽怎麼樣?」










雷獅不禁覺得,會對安迷修的直男腦抱有什麼期待,完全是他智熄之後的後果。

此刻,他正立於羚角號所在的社區周邊,唯一一座的露天籃球場,看著圍繞球場的街燈閃耀,而安迷修將自己腦袋上的寬帽擱到木製長椅上去,再側過身來把他夾在臂彎中的籃球轉到指尖上,雷獅並不想知道他是從哪裡搞來的籃球,直到這個瞬間他才意識到他又一次中了安迷修預先設下的圈套,他將目光投往籃球場邊上一只直立的造型鐘,現在的時間已屆深夜十一點,紐約市的治安也算是舉世聞名的差,在這種時段、這個城市,提出要在戶外打籃球的除了瘋子就是傻子。

「……安迷修,你是神經病嗎?」他終於還是忍不住開口質疑了一句,並且換來了安迷修一臉茫然的表情,彷彿不曉得他何出此言似的,看了就讓人生氣。

不過確實,對於他們兩人來說,紐約市夜裡出沒的流氓地痞本就不成問題,雷獅當然不用說,他早就知道安迷修清楚他手裡握有的那些武術段位證明,而雷獅也見識過安迷修和人起衝突的模樣,說實話這件事他很奇怪,根據卡米爾調查到的資訊,安迷修應該是因傷光榮卸任,可是看他在羚角號裡教訓人的樣子,又對比他在德利斯酒店中和他全速奔跑的腳程,很難想像他是曾經受過無法復原重傷的人,看樣子也不像是精神創傷……他有意識地向卡米爾隱瞞了這件事,而他想卡米爾也不是完全不知情的,不然也不會繼續追查關於安迷修的事。

「為什麼這麼說?你不會打籃球嗎?」安迷修先是用雙手捧著籃球,讓表面粗糙的球體在他兩掌之間轉動,接著他將籃球向下一拍,於原地專注地運起球來,並對著雷獅豎起了一根食指,「一對一鬥牛賽,場地為半場,先進五球的人獲勝,這規則很簡單吧?」

確實夠簡單,也很絕對,籃球他也不是不會打,甚至大學時還加入過籃球校隊。但雷獅可不想就這麼被安迷修給忽悠過去,他歪著腦袋,將雙手插進兜裡,想他無論如何都該給安迷修製造一點不大不小的麻煩,於是他說:「的確不難,但這跟你說的方式不符吧?」隨著他這句問話,安迷修位移過眼神將目光定格在他身上,脖子卻沒有絲毫的轉動,臉龐依舊直面著面前的籃框,雷獅看著他被成排的球場照明燈所渲染成極淺綠色的眼珠,明確地見識到了那對靈魂之窗彎成天邊新月而閃耀掛鉤尾尖銳氣的過程,接著安迷修撇過眼,將籃球高舉過額頭,就著這個距離,指尖施力推出球體,將其直直拋進籃框之中,來了一個毫無任何僥倖成分的三分球。

「我只說是你喜歡的──這難道不也是嗎,你所定義的樂子。」他一面走向籃下拾起自己方才投出的籃球,一面慢條斯理的說著,在雷獅還來不及回答他算不得疑問的提問之前,那原先應該被安迷修捧在手裡的球便在夜黑的高空中畫出一道漂亮的弧線,朝著他直飛過來,雷獅反射性地揚起手來接住球,接著才看見安迷修在一段距離開外對他無所謂地笑笑,抱著自己的胳膊,身子微微斜倚在空氣之中,抬起胳膊來勾動手指對他做出了一個挑釁的手勢,「總不會是不會打吧?」

面對這粗糙的挑釁行為,雷獅僅僅是一個揚眉,似是妥協一般地緩緩吐出一口氣來,將籃球移轉至自己的右手掌心上,然後將之拋起,同樣頂在指尖上轉了幾圈,然後他擱下球,蹲下身去解自己腳上的那雙皮質短靴,褲吊帶落在球場的地面上發出了無比清脆的一聲響,雷獅赤著腳踩踏在平整的籃球場上,用腳尖踢開他隨手棄置的吊帶,星條旗印花的領巾和讓人聯想到西部荒漠色彩的棉麻襯衫也一併墜落,安迷修無法克制自己不去注意那雙長腿所導致的,於褲腳之下裸露出的光潔腳踝,完整的一整截脛骨突起的弧度甚至足以讓人從其中品味出美感,緊接著他注意到那雙令人神往的寬大手掌倏地籠罩到了球上,一個快速的抓拍,雷獅運起球來,就這麼朝安迷修直衝過去,安迷修回房的速度很快,鞋墊摩擦地面的噪音很響,可他卻還快不過雷獅帶球過人的速度,只見雷獅一個急轉,腳尖一使勁便已是越至空中,緊抓著籃球的右手扣進籃框之中,左手則攀在籃框邊上,整個人雙腳懸空的掛在上頭。安迷修仰視著他由上至下投落的眼光,逆著光,他並不能十足地清楚他面上的表情,但他能看見他的笑,那種彷彿出了一口惡氣一般,洋洋得意飛揚放肆的笑容,竟比他所能想像的還要吸引人目光。

當然安迷修的失神並沒有持續過長的時間,他在籃球落地彈起的瞬間旋過身去一把撈過球,並乘著雷獅還沒從甫落地的衝勁中緩過來的片刻完成回線動作,雷獅一面轉動著脖頸與手臂,一面一步步走向弧狀虛線的方位,踩著才補過新漆的弧線與安迷修洗過了一回球,安迷修抓緊籃球跨出腳步的同時雷獅便已事先預測到他的動向,搶先守在了他意圖進攻的方向,張開修長的臂膀完全鎖住了他可以越人的所有方位,安迷修環顧了下四周,雷獅能夠守備的範圍過於廣了些,手長腳長的優勢就是不同,主要安迷修自己也不算是身手矯健的類型,想要突破雷獅的防守自然就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接著,他在兩手交替運球之中猛然停住了動作,突地將球拍向了左側,看似意圖強行突破,雷獅趕忙閃身過去,卻不料這是一發姿勢確實的假動作,安迷修又一次舉起球,雙腳向後躍步而出,「這一球是回敬你的。」語畢,他甩動手掌,原先被牢牢抓握在手掌中的藍球就這麼飛躍而出,直直灌進籃框之中,籃框晃動的巨大聲響促使雷獅忍不住嗤了一聲,同時邁開兩腿追著球出去,五指伸張開來網住差點出界的球體,再重回線上。

這一次洗球結束之後,雷獅的攻擊遠比上一次更加迅猛,他甚至沒有怎麼移動步伐,就這麼站在半場的邊界上準備投籃,看得安迷修直把眼給瞪大了,自然在他將籃球拋擲出去的同時轉過身去,讓視線追隨著球擦撞上籃板,發出一聲震動心臟的重擊,安迷修緊接著意會過來這球不可能進籃,可已經來不及,雷獅越過他的肩頭直衝往了籃下,起跳的同時球正在球框邊上遊走,在籃球掉至外邊之前,他看見雷獅的手掌及時封鎖住球體的脫逃路線,硬是將其扣回了籃框之中。

「賴皮啊……」這一球確實足夠漂亮,漂亮到安迷修都沒忍住這麼感嘆一聲,看來選擇和雷獅比籃球,還真是挑錯了項目,本來雷獅看上去也就人高馬大的,一副就是很會打球的模樣,可安迷修會如此選擇,自然是代表他在這一項體育競技上也不是省油的燈,若真要比單純的跳躍力,雷獅還遠遠及不上他。

而這一點優勢也很快地得到了體現。

安迷修比雷獅矮了快半個腦袋有,跳起身時卻能比他高上不少,雷獅試圖伸長手臂以手長優勢來蓋安迷修火鍋,卻被他越過了頭顱直接扣了一次籃,「會灌籃的可不是只有你啊。」他看著他笑瞇了一雙湖水一般的綠眼睛,一下子落了地回線去重開一局攻防,雷獅速度快,論回防,安迷修怕是跟不上他的步伐,而安迷修能跳,在空中佔據了極大的優勢,雙方你來我往,最終還是雷獅率先奪下了最後一個比分,兩人以五比四結束這一場一對一的鬥牛賽。

結束以後雷獅將襯衫捏成一條毛巾的形狀,掛在自己脖子上,前傾了身子將雙手肘關節都擱置到自己的大腿上,成串的汗水隨著他傾身的舉措滴落,安迷修遠遠地拎著兩罐啤酒走來,便看見他這彷彿才歷經過一場傾盆大雨一般的大汗淋漓模樣,雷獅原來正瞪著自己的腳趾發呆,就這麼直接被安迷修突然遞來貼上他臉頰的冰啤酒給喚回了所有意識,他一把抓過青綠的啤酒罐,模模糊糊地向他道了一聲謝,拉開鐵鋁罐便是仰頭灌下,期間安迷修在他身旁落座,兩人之間僅隔了一頂原來屬於雷獅的寬沿麂皮帽。安迷修問他「剛才都在想些什麼,一副心不在焉的樣子」,而雷獅則回答他:「我在想該怎麼逗你好獎勵我自己。」

「為什麼獎勵你是逗我啊?」

安迷修置於易拉罐開口的嘴唇因此頗為無奈地抽搐兩下,看上去有幾分無言以對的情緒在,雷獅被他這個五官糾結到一起的搞笑表情給充分的取悅了,因而有些大發慈悲的說:「那好吧,你回答我一個問題,我可以考慮下手輕些。」

對此,安迷修沒什麼異議,雖說他還是不免稍微嘀咕了幾句雷獅提出條件時給人的感覺似乎頗為勉強,但大抵還是同意了這個等價交換,他在他將自己心中那不為人知的問題問出口前也做了許多猜測,卻沒能得出一個足夠說服自己的結論。然而讓他料想不到的是,雷獅的問題顛覆了他所有的猜測,甚至予人有些沒頭沒尾的感受,他問:「關於我的事,你知道多少?」

「……欸?」

安迷修不得不承認他的心臟因此重重跳了一下,眼皮也跟著一跳,卻又極快的冷靜下來,不,他很確信他沒有露出任何馬腳,凱莉那邊也沒有傳來任何警訊,那代表他們的情報網還沒有遭到突破,甚或者,雷獅此刻整個人都處於放鬆狀態,沒有攻擊的意圖,因此說得不可能是攸關於他裡身分的事……如果是這樣,他會是什麼意思?安迷修將困惑不解的眼神傳遞回給雷獅,而對方顯然也料到了他會有這樣的表情,便自然地捏著自己的眉心解釋下去,「我的意思是,你怎麼知道我之前打過籃球校隊的?你到底把調查做得多深入啊……?」

安迷修感覺自己幾乎要被雷獅給說懵了,同時也不免覺得,一瞬間腦補得過於多的自己真是個天字第一號的大傻瓜。緊接著他抬起手指,指尖的彼端直指著自己的方向,十足茫然地重複了一次道:「我知道你以前打過籃球嗎?」

「你剛不是說這是我喜歡的方式?」面對安迷修明顯無法理解他思考的神情,雷獅顯得十分不屑,從鼻孔哼出氣來的模樣看上去就只差沒把「鄙夷」一詞寫到臉上,「而且現在可是半夜,紐約治安那麼差,你該不會以為憑你自己受過傷的狀況能應付一切危險吧?」

於是安迷修覺得他們之間有誤會,徹頭徹尾的。他將雙手交疊起來,擱放在自己的鼻下,用一種極其沉痛的表情回答他:「啊……我這麼說只是因為覺得你應該會喜歡,畢竟你長得挺高的吧?世界上也沒有男孩會討厭打籃球啊?說危險,紐約就是地痞流氓多了點,這種程度我也能應付得綽綽有餘,再帶你一個拖油瓶也沒問題,我能保護你的。而且別把我說得像是變態一樣,我怎麼可能知道這種事啊?」他注意到雷獅的神態因為這席話而變得有些尷尬,連帶著他自己都莫名其妙的尷尬起來,氣氛一時間只剩下不自然能夠形容,安迷修趕緊揚起手裡的啤酒罐,讓沁涼的酒液衝入乾渴的喉口,好滋潤他因為運動而乾燥到熱辣辣的發疼的喉嚨。

他趁著揚起腦袋飲酒的這段期間偷了眼去注意雷獅此刻的神情如何,卻正好對上他毫不掩飾的目光,因而莫名產了一種做壞事被人當場抓包的感覺,其實他該是要坦蕩蕩的面對他才好,卻不知怎麼的,彷彿有意逃避一般,他轉開眼神時眼角餘光正好瞟見了雷獅因此漾開的笑臉,總感覺心坎裡有另一種不和諧的尷尬油然而生,可這份尷尬卻好像是好的──這樣說或許很奇怪,可這份尷尬讓他心動,沒有來由。

於是他將這種莫名其妙的感受全數歸結於雷獅的打扮所致,上半身打著赤膊,讓他本就十足流暢好看的肌理線條完全暴露在他的眼光之下,汗液隨著呼吸起伏滑落,溜過每一道充滿力量美的溝壑,就像是恨不得把荷爾蒙當成防曬乳似的在他細緻如新雪一般的皮膚上塗抹勻開,前幾回有機會見識雷獅赤裸上身時他並沒有特別分出注意力來梭視他肌膚之上的細節,而此刻,他就著球場燈點綴出一小片白晝的高亮照明清楚地發覺了縱橫於這名理應硝煙黃沙裡滾過的傭兵頭子的傷痕竟是遠比他所想的還要來得可怖許多,或許正因為雷獅的膚色是那種能透出血管筋脈青紫的白,他才能不受任何阻礙與掩飾的察覺那些交錯的槍傷、燒傷、鞭痕以及那些血肉遭人洞穿過的傷疤。

安迷修直覺他應該說點什麼來化解此時此刻過於微妙的氛圍,卻又同時明白,此刻的他毋需多言,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考量,沉默都是最好的。他不禁在腦中斟算起雷獅毫不設防的理由,以及他是否曾思考過如果他對他提出了疑問,他又該怎麼答覆,然而再怎麼猜測,猜測終究只是猜測。在最初微不可察的好奇心消逝過後,安迷修便不再在乎雷獅會如何尋覓藉口來塘塞他,認知到這是他不必觸及的領域,他更加堅定了自己理當維持沉默的決心,因此選擇以眼光流淌的緘默來應對雷獅因意會到他神情的象徵意義而轉瞬間凝結的眼神。

而最後率先破冰的竟然還是雷獅,他將易開罐置放到自己邊上的木製長椅上,一手抓握著自己的膝蓋輕輕搓揉起來,「安迷修,我明天去你公司接你,我請你吃飯。」這話來得突如其來,以至於安迷修愣了好幾秒才察覺這就是雷施打贏了這場球之後想要的戰利品,很奇怪,他想要請他吃一次飯,居然還要打贏他球才能進行,這讓安迷修自己認真思考過後也不禁哭笑不得起來──搞得好像他是什麼美若天仙、傾國傾城的公主似的。

這樣的認知促使他免不了起了一陣惡寒,安迷修嘴巴上心不在焉的答應了他,腦海裡卻還關不住吐槽,在他從自己腦內意識中回神之前,屬於另一輛似曾相識轎車的大燈率先造訪了這座無人的球場,安迷修在瞇起眼的瞬間也瞧清了位於車頭的車牌號碼──是雷獅家的車。

「還有另一件事。」原先安安靜靜地坐在他身旁的青年猛的自長椅上起身,捏扁的啤酒罐被他隨手扔進了垃圾桶裡,雷獅拎起自己的襯衫、褲吊帶以及領巾,往那副寬厚的肩頭甩去,順手把擱置在他倆之間的寬沿帽一把扣到安迷修的腦袋上,「就你剛才說的,我喜歡的、定義的樂子──」

「在見到你的瞬間就已經滿足了。」

他格外平靜地說道,連同神色都是沒半點起伏的,好似他現在所說的話,只不過是再普通不能一句寒暄。緊接著他轉過身,那才給他戴上帽子的手臂隨意地揮了揮,也不管安迷修臉上什麼表情什麼反應,就這麼逕直往車燈閃耀的方向步去,獨留安迷修一人在呆愣著慢慢地意會過來剛才他到底說了什麼、又做了些什麼。

……不是吧,我沒會錯意?

這一次安迷修倒是真的開始懷疑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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